郑政文〔2025〕139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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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郑政文〔2025〕139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0日
 







郑州市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







为加快推动郑州市中医药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中医药大会、河南省卫生健康大会精神,深化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函〔2018〕16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试验区建设主题

探索中西医融合发展新模式,建立中西医协同长效机制。依托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在总结推广新密市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妇幼健康”服务模式的基础上,打造一批“中医药+”试点医院,推广“中医药+”诊疗服务,提升中西医协同水平,形成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融合发展医疗新模式,以点带面,促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

二、总体目标

制定郑州市综合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中西医融合发展试点标准,全面开展中西医融合发展试点工作。到2029年,建成2家市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80%的市属综合医院(含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下同)、每个县(市)至少有1家综合医院达到中西医融合发展试点标准,建立一套推动中西医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培养一支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推广一批中西医联合诊疗有优势的病种诊疗方案,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就医获得感。通过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主要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具体指标见附件)。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医疗机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

综合医院全面建立中医药院内领导组织和具体管理机构,设置中医药发展管理科或专干,提升中医药管理和推广能力;制定并落实发展中医药服务的方案、考核制度、分配制度;将中医药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等综合指标纳入院内绩效核算,鼓励包括中医科室在内的临床各科室开展中医药服务。

(二)探索建立中西医融合机制

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推进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标准化建设。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中西医结合学科发展需求,组织中、西医临床专家遴选确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针对临床治疗难点、薄弱环节以及疾病的病程发展,结合中医药临床优势,制定“宜中则中、宜西则西”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探索开展中西医联合门诊制度,建立常态化中医会诊、巡诊制度,依托中医医师或西学中人员,明确专科专人,针对临床科室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住院患者开展全覆盖中医巡诊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患者提出中医诊疗方案。建立中西医联合查房或中医下病房制度,指导临床科室使用中药协定方和相关中医医疗技术。发挥针灸、推拿等中医非药物疗法作用,鼓励综合医院在病区设置中医综合治疗室,根据患者病情提供中医综合治疗。

(三)加强中西医融合服务网络建设

推动市级中医类医院“一院多区”发展,加快推进1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9个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6个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新建2家县级中医院,强化提升中医医院能力建设。持续推进综合医院“国医苑”建设和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中医阁建设;推进2个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2个国家妇幼中医药特色单位建设,建成2个市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80%的市属综合医院、每个县(市)至少有1家综合医院达到中西医融合发展试点标准,60个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达到能力提升建设标准。

(四)加强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

借助北京中医药大学等中医类高等院校师资优势,举办“西学中高层次人才”研修班,重点培养西学中高层次人才。依托网络教学平台和现场教学,开展非中医类别医师西学中培训;发挥名老中医(老药工)传承工作室平台优势,做好中医药学术经验的传承发展和授徒带教工作;建成10个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做好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工作。按层级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全科医生培训、基层中医药人才能力提升培训、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等项目,培养一批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西学中人才等基层骨干人才,全市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五)推动中医“治未病”工作

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方法,依托综合医院体检中心、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平台,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老年病、肿瘤、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等方面的作用,将中医药技术方法纳入健康服务内容。推广中西医结合“治未病”干预方案,鼓励医疗机构推广中医特色营养餐,提供药膳、养生茶饮等服务。

(六)加强部门协同保障力度

卫健部门牵头,加强与财政、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灵敏有度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支持中医药传统医疗技术申报新增项目,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治未病”、中医经典病房等中医特色服务项目、中药配方颗粒、中药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四、建设步骤

(一)统筹推进阶段(2027年年底前)

深入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改革,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投入补偿、人才培养、产业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梳理重点任务清单,出台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人才支持、产业发展等配套文件,初步形成“1+N”的政策体系。定期组织工作调度会,完善统筹推进、专家支持、联系指导、定期报告、阶段评估、督查问效等六项工作机制。

(二)完善调整阶段(2028年年底前)

开展全面评估,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全面总结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的做法和经验,分析差距和不足,形成工作评估报告。加大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挖掘传承创新发展典型,加强经验总结推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氛围。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工作推进机制,将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统筹推进;制定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人才支持、产业发展等配套文件;实行组织领导、规划布局、政策制定、平台建设、工作推进“五个统一”,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高标准开展。

(二)加强要素保障

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对中医药事业投入,有效扩大优质服务供给。在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布局、土地供给等方面,对中医医疗、中药产业、中医养生养老和健康旅游等项目给予支持。

(三)加强督导评价

建立完善“暗访+评估、纪检+督查”监督机制,高规格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评估,对进度迟滞、推进不力的事项专项督查;通过专项检查、中期评估等多种形式,动态跟踪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推进情况,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附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主要指标要求


 




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主要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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